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了解我县各级各部门200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根据县纪委《关于200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2010年1月上旬,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县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等有关人员组成5个考评小组,按照《德化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评标准》,通过查看有关资料、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全县18个乡镇党委、40个县直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2009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把握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通过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检查指导,狠抓工作落实,逐步推进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有力推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1、加强领导,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大部分被考核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和充实以“一把手”为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经常听取汇报,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较好地履行了“一岗双责”。大部分单位能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年度计划,与经济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对200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范围及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分管领导、牵头和参与的责任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要求,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逐项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身上,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如县国税局等单位通过细化分解责任、签订责任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确保责任制的落实。
2、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从考评情况看,大部分单位能把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员干部的重要学习教育内容,不断创新教育载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加强。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大多数单位能注重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十七届三、四次全会精神,及时传达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撰写心得体会,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上廉政党课,作反腐倡廉形势政策宣讲等。供电公司、邮政局能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做到有方案、有活动、有总结;环保局开展“认清廉政新形势,正确运用手中权”主题教育活动。二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五进”活动。各单位采取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五进”活动,对党员干部常敲警钟,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县教育局、移动公司等单位积极参与县纪委举办的“廉政之声”文艺晚会;广电局创作播出廉政公益电视广告;工商局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经贸局开展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并编发《廉政之声简报》;公安局、经贸局等单位在办公电脑上设置“廉政屏保”;人事局开展家庭助廉活动;雷峰镇及上涌镇制作廉政水杯;水口镇开展廉政文化进景区活动;龙门滩镇开展廉政书籍进农家活动;南埕镇制作廉政山歌;国宝乡及杨梅乡制作廉政春牛图;赤水镇印发廉政文化电话卡并制作廉政茶具等等。通过这些活动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营造“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社会风尚。三是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各单位大多能做到会前精心准备、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会中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存在问题,会后认真疏理、制定整改措施,使民主生活会质量不断提高,确实发挥民主生活会对于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积极作用。
3、建章立制,工作力求创新特色。大部分单位能重点围绕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程项目建设、阳光政务等方面建章立制,加大监管力度,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滋生蔓延。同时,部分单位能结合自身实际,在工作中力求创新,工作成效更加明显。如县发改局要求领导干部填写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表;行政执法局在落实领导干部廉政有关规定工作中特别规定“在任职期间,凡直接管辖的部属因权钱交易受到刑事处罚的,应引咎辞职”;龙浔镇设立村(社区)派驻纪检工作组,聘请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桂阳乡开展“村务公开中心户”活动;美湖乡召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场会;国宝乡针对村级合同不规范问题成立“村级合同指导中心”;盖德乡开展“勤政廉政服务年”活动;赤水镇建立村级广播站,播放廉政歌曲;杨梅乡要求乡纪委班子成员填写《工作日志》;龙浔、南埕、桂阳、杨梅、龙门滩等乡镇推行村民小组会计委托代理,延伸村级集体资金监督管理范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各部门各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检查考评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单位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个别单位和部门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没有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没有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与其它主要工作提到同一高度一同部署。二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消极应付思想。部分单位存在责任分解过于笼统、责任内容不够明确,责任考核标准制定不够科学,没有量化、细化,缺乏可操作性的现象;还有些部门对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抓得不紧,缺少必要的检查和考评。部分单位没有认真落实礼品登记、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责任追究等制度。三是工作不规范,贯彻不及时。有些单位和部门的资料台账不健全、不配套,管理不规范;廉政文化“五进”活动无实质性内容;政务公开不及时、档案整理不规范、会议记录较简单;一些单位未能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有关会议精神。“三资”管理方面,部分乡镇未能及时报送乡村“三资”管理制度和清查表格,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工作个别乡镇还存在记账不够及时、民主监督理财小组履行职能不够到位等现象。四是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单位未积极宣传报送反腐倡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一些单位从未在《纪检监察简讯》、《反腐倡廉网》上发表信息报道。
三、考评结果
通过综合考评,在参加考评的58个单位中,评出先进单位30个,合格单位27个,跟踪联系点1个。
先进单位:浔中镇党委、大铭乡党委、龙浔镇党委、桂阳乡党委、杨梅乡党委、汤头乡党委、水口镇党委、赤水镇党委、雷峰镇党委、龙门滩镇党委、财政局、教育局、国税局、供电公司、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邮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政公用事业局、环保局、广电局、法院、移动通信分公司、经贸局、文体局、人事局、地税局、规划建设局、计生局、检察院。
合格单位:国宝乡党委、上涌镇党委、南埕镇党委、春美乡党委、盖德乡党委、美湖乡党委、三班镇党委、科技局、发展和改革局、司法局、民政局、行政执法局、农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水利局、旅游局、审计局、统计局、物价局、电信局、交通局、林业局、气象局。
根据考评情况,对存在问题较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够到位的葛坑镇党委确定为2010年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跟踪联系点。根据已制定的《廉政建设联系点工作细则》,该党委必须按季度定期向县纪委汇报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情况,县纪委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跟踪督查,促进工作落实。
四、今后工作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各单位要结合年度考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加强和改进工作上狠下功夫,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落实责任制工作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抓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上来把握,放在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完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上来落实,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领导干部提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是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首要条件,也是领导干部担负起管辖范围内反腐倡廉工作领导责任的基础,要自觉用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执行一系列党风廉政制度规定,以清正廉洁的品格和形象,影响、带动和团结单位党员干部一道踏踏实实工作、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2、查找不足,解决问题。各单位要把此次责任制考评作为一次查找不足的过程,切实解决好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密切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思想状况,认真对照检查,找准本单位和个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问题和差距,找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找准影响单位发展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促进问题的解决。
3、健全制度,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要针对本单位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有效预防腐败的措施,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为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奠定良好基础。要进一步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环节,把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工作内容、具体标准、时间要求,确保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要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出台一些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规定,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4、创新思路,夯实基础。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超前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带动作用,安排部署好2010年的反廉倡廉工作,保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务必要做到“三早”。一是要早分析、早研究。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及早分析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现状,搞清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和环节,理清工作思路,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二是要早教育、早提醒。要针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丰富内容、选好载体,扎实开展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夯实基础,筑牢防线。三是要早规范、早完善。要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积极研究和探索落实责任制的新措施、新方法,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绩取信于民。
中共德化县纪委
德化县监察局
201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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