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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全面实施“五要工程”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县纪委党风室 作者: 发布:2010-06-09 阅读:
一是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实行全县村务统一公开,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全县村务公开信息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同时全面推行“村务公开中心户”制度,确保村民能够及时、全面、真实地了解本村(社区)事务,保障村民的知情权。二是村里的事村民要参与。要求村(社区)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听证会,对村级一些重大决策、基本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实行民主研究、民主决策、民主通过,确保村民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保障村民的参与权。三是村里的事村民要做主。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重大村务由村“两委”根据村务性质组织村民采取村民代表大会、户代表会议等形式进行决策,实行“一事一议”,确保村民的意愿得到体现,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四是村里的事村民要监督。健全监督队伍,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小组的作用,探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鼓励和引导村民对村里事务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确保农村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保障村民的监督权。同时,健全“三资”监管等制度,认真执行《德化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暂行)》,进一步落实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和招投标委托制度。五是村里的事村民要满意。积极探索在乡、村建立便民服务机构,全面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实行村民“直评”村干部,定期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把对村干部的评判权交给村民。要求乡、村两级组织和各涉农部门加强作风建设,创新服务载体,提升服务水平,以服务的实际成效让村民满意,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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