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至19日,青海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省交通厅、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经委等5个单位和西宁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被检查单位对工程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排查整改工作认真,特别是对本系统本行业内的指导到位,整改得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时限。检查组要求,当前要在项目建设单位、政府监管部门“两条线”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部门履行审批、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查找在履行职责方面的漏洞和风险点,提出有效防控措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继续抓好项目排查,切实做到应查尽查。下一步要做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要注重整合力量,优化方案。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以及玉树灾后重建过程中的项目、资金、物资监督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抓好落实,避免多头、重复检查。二是要注重整改,抓好后续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未得到及时整改的要抓紧进行整改,对自查阶段不认真、走过场的要坚决补课,不留死角,确保查出的问题得到全部整改。三是继续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中央和省上的工作部署抓好各环节的落实。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拓宽信息报送渠道,注意总结挖掘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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